被陳振聰控疏忽 律師行申剔除案件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7/05/10 15:26
最後更新: 2017/05/10 15:26
發布時間: 2017/05/10 15:26
最後更新: 2017/05/10 15:26
現正於獄中服刑的商人陳振聰,於2010年被稅局追討欠稅3.47億元,陳早前於獄中透過律師入稟,指控替他處理稅務事宜的律師行專業疏忽,要求賠償。案件今於聆案官席前進行案件管理聆訊,答辯人一方申請剔除訴訟,但需時索取指示等,故申請押後案件再訊,獲聆案官批准。
另外,陳振聰的胞弟陳振國今亦有到庭旁聽,他於庭外表示胞兄於獄中精神不錯及有做運動,他亦有探訪胞兄。
原告人為陳振聰,答辯人為高李葉律師行。入稟狀指,稅局於2010年向陳振聰追討23項物業稅及兩項利得稅,共涉3.47億元。
分享